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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本來就會煮咖哩。(在驕傲什麼?)
不過現在住的套房沒廚房,我也不想在房間搞得烏煙瘴氣,所以煎煮炒炸只剩下『煮』還可以派上用場。
於是,煮飯煮麵煮粥煮湯,全是電鍋隻手打天下。
當然,咖哩飯也是。
下班後跑去『頂新鮮的好鄰居』買菜,回家後先煮飯。
先來公佈一下普羅大眾都知道的材料。
- 紅蘿蔔一根
- 中型洋蔥一顆
- 馬鈴薯三顆
- 佛蒙特咖哩五小塊
- 雞丁肉一盒
因為我是懶人,所以直接拿處理好的雞丁肉,這樣回家不用再拿刀去骨。
洋蔥切絲,你要切塊也可以,紅蘿蔔馬鈴薯看心情隨便切。
全部丟進鍋子裡,加水,我個人偏好濃郁咖哩,所以水的高度跟材料切齊。
放進電鍋裡,外鍋放兩杯水,開關按下。(這點很重要,因為連我媽都會忘記按)
==== 一段時間過後 ==== 一段時間過後 ====
開關跳起,掀蓋加入咖哩塊及雞肉丁,攪拌一下,外鍋加入半杯水,蓋上鍋蓋按下開關繼續煮。
(雞肉丁因為已經沒什麼血水,所以我只稍微先用熱水燙一下)
==== 一段時間過後 ==== 一段時間過後 ====
再次掀蓋,攪拌再攪拌,拔掉電鍋開關。(不拔就一直保溫一直耗電)
原本以為東西沒炒過會沒香氣,後來吃了,我的老天鵝!完全沒差別。
那我以前煮咖哩都在白忙什麼??
又或者是因為我味覺遲鈍?
不管,總之不會難吃就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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